实验室前沿——做中国最专业实验室前沿资讯网

现在的位置:主页 > 实验技术 > 食品实验室 >

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工作用对照品管理规定

时间:2010-03-02 02:52|来源:实验室前沿| 分享|点击:


1.    目的: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 copyright sysqy.com

2.     范围:QC各化验室、生产部。
3.    责任:质监部负责人、QC试剂试药管理人、供应采购员。
4.      内容:
4.1   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购买前作购物计划,报供应部门。
4.2   试剂、试药由供应部门采购,QC领用后,必须分类定位放置。
4.3对某些用量较大的试剂、试药,根据使用情况,制订用量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制订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及时购买。
4.4对照品、标准品由质监部制订需要量,派专人到省市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购买。
4.5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使用登记,双人双锁保管。
4.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部人员不得擅自拿走试剂。
4.7有毒试剂、试药管理另行规定。
4.8工作用对照品由生产车间制备,质监部挑取并处理,质监部会同生产部确定,在公司内掌握使用。在质量仲裁或检验数据在合格线上下时,不得采用工作用对照品。
Tags:对照,管理规定,工作,标准,试剂,供应,制订,质监,部门,计
责任编辑:检疫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更多阅读者

其他人正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