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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实验室)检验报告讨论制度

时间:2009-11-19 01:55|来源:实验室前沿| 分享|点击:


1.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当发现一些重要生命指征偏离正常范围时,要立即通知临床并询问患者临床症状,如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登记在录,同时上报组长以备后续讨论。

2.组长全权负责本组的检验质量,指导本组工作人员提出的报告异常问题,组长每天下午要组织本组人员进行讨论,必要时要邀请临床医生参加。

3.科室要每周举办科内讨论大会,除急诊值班人员外所有检验科人员必须参加,同时要邀请临床医生进行座谈,各组要将本周内需改进的报告体系或出现的异常报告等问题,事先提交给会议相关负责人,以便在会上有重点的提出,并对此征求多方意见。

4.科主任要督促讨论会的开展,并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方案。

5.参加讨论会的人员要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多方面对报告进行讨论,从标本的采集是否合格、仪器试剂的性能、标本采集后检测的时间长短以及标本采集时病人的治疗情况对报告结果进行分析。

6.所有讨论的意见和改进方案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和临床科室。 本文来自实验室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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