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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技术开展后的评估制度

时间:2009-10-26 01:13|来源:实验室前沿| 分享|点击: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后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分为科室评估和院专家组评估。

本文来自实验室前沿

1、科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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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2、院内专家组评估:
1)医院成立医疗、医技、护理三个专家评估小组。
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
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
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
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等。
3、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终止开展。
Tags:制度,评估,开展,新技术,医院,项目,科室,进行,总结,技术
责任编辑: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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