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后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分为科室评估和院专家组评估。
本文来自实验室前沿
1、科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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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2、院内专家组评估:
(1)医院成立医疗、医技、护理三个专家评估小组。
(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
(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
(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
(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等。
3、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终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