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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血凝的看法

时间:2009-06-04 15:48|来源:互联网| 分享|点击:


血凝的那种高凝状况(即刚抽出来就凝固或放到抗凝管摇匀以后过了一会又凝固了)怎么办,曾有人和我说加大抗凝剂量再做(加大抗凝剂与血的比例2:9)这样有意义吗?也有人和我说不用做了告诉临床医师具体情况,叫他们赶快抗凝治疗,我们也是这样的,告诉临床情况,叫他们再根据病人的情况作处理。有些产妇时常出现这种情况,请陈老师及大家指教~~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最好~~还有一种情况即(时间)超出测试线性(如有些毒蛇咬伤病人就是这种情况)仪器报警“没凝集”,你们怎么办?? sysqy.com

我一般是要求复查,第一次结果不报!如果复查符合,先与临床沟通一下!

内容来自实验室前沿网站

同意两位意见,亲自到病室看望病人,同时要求和观察采取标本的全过程,再拿回实验室重新检查,一定要按SOP严格操作,得到确切结果后才报告病室。采取标本这一环节十分重要。 sysqy.com

出现这些结果,我们都是经自去采集标本的~ 并且每天都随同标本一起做正常对照血浆,上述情况我都已排除实验室因素的问题记得以前听我们省的白中华教授讲课时也听他说曾遇到过高凝状态的情况。他说他经自参与并指导临床对病人进行抗凝治疗的不凝的情况我们遇到过好几例都是毒蛇咬伤的,连续五六天都只测出FBG~~(TT PT APTT都测不出)当时也没有好的办法,也只有跟临床医生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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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在报告单上书写这样的注释属于不合格的,你又怎么办?譬如碰到溶血的标本,我们一般都会选择注明,但是在病历上不行,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sysqy.com

我个人认为实事求是地记录结果,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写在检验报告单上也是允许的,并不算违反病历记录规定。目前我们使用的一般报告方式欠妥,如缺少实验室综合意见这一栏目,又如一张报告单内反映不出标本什么时候采集的?实验室什么时候收到的?报告是何时完成的?、、等等。所以报告单须要我们统一规范,全国统一有困难,是否本地区讨论统一。这是我近来考虑的问题,不妨提出来大家讨论,讨论。另外我想问一下张扬同志您遇到这一例,手头有无该病人的临床资料,如有也可在网上交流,以便大家学习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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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陈老师的说法,检验报告单必须规范,但是如何规范值得商榷,关键是如何和临床取得共同的意见,我觉得出具实验室综合意见是个不错的点子,但是,我觉得检验如果要覆盖得很细的话有点不现实,除非能先实现网络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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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现在使用的检验报告单需要改革一下,增添操作者意见或类似陈老师提出的综合意见,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检验科室的辅助功能。 而且很多的临床医生(特别是低年资的)只注重检验结果,缺乏整体的判断能力,对于检验结果有时候只是一知半解。如果推出这样一套检验报告单,不仅可以使广大的临床医生更好的了解检验,而且还有助于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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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实验室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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